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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嘉禾法院:巡回审判进厂区 枫桥解纷护营商

    湖南法治报触屏版 · 郴州
    发布时间:2026-09-18 | 点击量:5035

    湖南法治报讯 通讯员 胡柏茂

    近日,嘉禾县人民法院坦坪法庭带着司法温度上门办案,把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融入基层审判,通过厂区巡回审判成功化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。

    原告江某是一名从业多年的木工,与辖区某个体家具厂保持合作已近十年,长期在厂内从事家具加工作业。2024年12月,江某在操作刨机作业时不慎伤及左手手指,后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。事故发生后,双方就法律关系定性、赔偿金额等问题分歧较大,先后经多轮调解、劳动仲裁等程序仍未达成一致,多年的情分也在争执中慢慢消耗。

    针对企业生产经营实际困境,为减少诉讼诉累、实现矛盾源头化解,坦坪法庭庭长胡柏茂结合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工作要求,主动将巡回法庭设于企业厂区就地办案。

    开庭当天,办案法官实地查看生产车间、案涉作业设备,结合日常生产流程核实用工模式、受伤经过,现场组织举证质证。整个庭审过程紧凑有序,无需企业人员往返法院奔波,也未打乱企业正常生产节奏,真正实现办案、生产两不误。

    庭审结束后,法官没有简单一判了之,兼顾劳资双方诉求开展调解工作。在厘清赔偿标准、划定责任边界的同时,向企业说明伤者困难、体谅企业经营压力,引导双方换位思考。经协商,双方达成和解,事故责任按四六划分,家具厂分期赔付。既保障受伤劳动者合法权益,也减轻企业一次性赔付压力,防止诉讼影响企业经营。

    协议达成当日,双方握手言和,持续近半年的纠纷一次性化解,既避免了诉讼程序拉长对企业生产的持续影响,也让受伤劳动者及时获赔开展后续康复治疗。企业负责人感慨道:“法官上门来开庭,既公正把事了了,又没耽误我们干活,真是既解难题又暖人心。”

    近年来,坦坪法庭深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,常态化开展巡回审判、上门解纷。针对辖区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众多的特点,法庭坚持少一分干扰、多一分服务、重一分化解的工作原则,注重矛盾源头、实质化解,以柔性司法护航辖区实体经济发展,用实际行动擦亮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基层司法底色。

    责编:刘建军

    来源:湖南法治报